我们解释了国籍是什么,它是如何获得的以及它与公民身份的区别。此外,归化和双重国籍。
国籍被视为一项基本人权。什么是国籍?
国籍是 法律保证 属于和遵守法律秩序之间存在的 公民 的 国家 确定和 状况 后者。简单来说,它是关于一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。 人 以及他所属的国家,这赋予他权利,同时要求他履行某些义务。
这是关于一个 概念 复杂的,重要的 社会科学 和 国际权利,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。民族的概念出现在十九世纪,作为出现的结果 民族主义,也就是我们在当代世界所理解的民族国家。
因此,国籍赋予个人充分的代表权、参与权、保护权和 身份 进入或离开你的 领土,这就是为什么它被认为是 人权 国际组织的根本。
我的意思是,一切 人 有权获得国籍,或者同样的,任何人都不能被迫进入无国籍状态(“没有祖国”),无论其出身、职业、职业如何 性格 甚至他们的 犯罪 坚定的。
每个 国家 设置你的 规则 获得并最终丧失或放弃国籍,以及是否允许(或不允许)共同拥有其他国籍(同时拥有两个和最多三个)。因此,为了使这成为可能,必须有一个 法律秩序 正式的,也被其他国家承认,根据原则 主权 的国家。
获得国籍的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四种的变体:
- 血缘者 或血对。国籍权是在出生时获得的,因为 父母 他们拥有它并将它传给他们的后代,无论后者出生在哪里。
- 唯我独尊 或土地权。国籍权是在特定领土内出生时获得的,即授予出生在特定国家边界内的人。
- 居所权 或住所权。正是由于在有关国家的领土内定居或居住并遵守某些当地法律要求(工作、财产、时间限制等)而获得的国籍权。
- 优胜者 或可选权利。只要满足既定的法律要求,国籍权是自由获得的,即选择国籍的权利。
国籍和公民身份
在某些 语境, 国籍和主权可以被认为是 同义词,尤其是在 口语.但严格来说,这些概念指的是不同的概念:
这样,公民身份可能会丢失,也可能会获得,而国籍是一种从某些角度来看超出法律范围的纽带。
换句话说,假设一个人受到原籍国的惩罚,其公民身份被撤销,即他们的参与权和行使权利和义务的权利。这是否意味着您不再属于那个国家,作为个人?至少,从社会、文化和历史的角度来看,答案是否定的。
在某些法律中,例如美国,并非所有拥有国籍的人都是公民(公民),以便区分国民公民和非公民国民。
国籍和归化
入籍被称为获得不同于您已有国籍的国籍的过程,可以作为第一个国籍的替代品或作为额外的国籍。
这种类型的过程由每个过程中建立的内容控制 立法 也就是说,它们因国家而异,通常涉及某些步骤和文件,证明已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。以这种方式获得国籍的公民被称为归化公民。
双重国籍
一个人可以有两个或多个国籍。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,有些人可以同时拥有两个甚至更多的国籍,只要持有这些不同的国籍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导致冲突。拥有两个国籍的人被称为双国籍,这个标准甚至可以用来说多国籍的公民。
具有双重(或多重)国籍的公民在进入一个国家时可以选择与两者中的哪一个一起进入,尽管他们不能在同一个国家从一个国家变成另一个国家。这也意味着他们受制于两国的某些义务,尽管通常将其中一个国籍视为原籍,而另一个则被视为次要或可选。
社会国籍
社会国籍被理解为与某个人的从属关系 文化 或不经过严格的法律或司法,但对应于感觉、身份或家庭关系的国家。
该国籍可能与公民身份一致,也可能不一致,即与法律和外交身份一致,并且与 归属感 社区,通常用“人民”一词表示:巴勒斯坦人民、加泰罗尼亚人民等。这个概念不应与 Thomas H. Marshall 在 1950 年提出的社会公民概念混淆。